新疆伊犁州直矿区总体规划公众参与调查

    《新疆伊犁州直矿区总体规划》现已编制完成,自治区发改委已委托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编制该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现以公告的形式告知大家。

希望有关单位及个人关注此项工作,并及时将宝贵意见及建议于2006710日之前反馈给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附:新疆伊犁州直矿区总体规划公众参与调查

联系单位: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联系人:  刘月玲、李键、燕鹏

联系电话:0991-3845344    0991-3845651    传真:0991-3857017

电子信箱:liuyueling367600@163.com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8号环保公寓4楼(830011

关于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告示

    2006年8月,受库车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承担了库车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请关心园区建设的社会公众对化工园区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本中心将在环评报告中充分考虑公众意见。

一、化工园区总体规划概况

库车化工园区位于库车东城区,规划面积50平方公里。自2001年建设以来,已投产和即将开工的项目有十余个。2004年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自治区级化工园区。库车化工园区按照天然气化工、炼油化工、凝析油化工三大产业链进行规划,以加快引进化工项目投产见效为重点,以延伸下游产业链为方向,以油气化工项目建设为载体,建立起化工产业为龙头,带动县域一二三产业全面协调发展,使库车化工园区真正成为集天然气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为一体的国家级大型化工生产基地。

二、化工园区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废水:园区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园区内居民和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等。

废气:SO2、烟尘、非甲烷总烃、氨等;

噪声: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工业噪声及交通噪声。

固体废弃物: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工业固废以及园区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化工园区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园区企业废水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连同及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到二级标准后排放。

废气:结合园区总量控制指标,制定严格的工业烟尘(粉尘)、特征污染物的处理及排放管理制度,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噪声:隔声、消声处理、减震等方法。

固体废弃物:针对不同属性的固体废物,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办法,防止二次污染。
四、规划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项目的建设单位:新疆库车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新疆库车县环保局四楼库车化工园区办公室

联系人:柳洋   邮政编码:842000   联系电话:0997-7331316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联系方式: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8号环保接待中心四楼   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人:吴树宏   电话:0991-3845344  3857017FAX   E-mailliuyueling367600@163.com

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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