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南油田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与调查公示

我中心受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的委托,对轮南油田开发建设工程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在整个评价工作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要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将调查轮南油田开发10余年来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以下是项目相关情况介绍:

(一)项目概况

轮南油田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境内,北距轮台县32公里。油田1989年6月试采,1992年5月正式投产,1993年进入高产稳产,经过综合调整,油田实现稳产百万吨10余年。目前该油田共有油井97口,注水井24口,计量站7座,注水配水间5座和计量转油站1座。轮南油田建有联合站1座(轮一联),负责接收、处理和稳定轮南油田生产的原油,并稳定塔北和塔中的原油。此外还建有承担外围单井试采原油卸油任务的轮二转油站1座,天然气站1座,承担着为塔北和哈德原油进行稳定、提供生产生活供应燃料气和轮南气举采油举气,同时生产储存液化气、轻质油、2#稳定轻烃的任务。

(二)轮南油田目前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井场、储油罐等处挥发的烃类,燃气电站排放的烟气,放空火炬气体,输油管线可能的泄漏等,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NOx、SO2及烟尘;

废水:钻井采出水、洗井水等含油污水及生产设施(电站、联合站)排水,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指标为石油类、COD等;

固体废弃物:废弃钻井泥浆、岩屑、落地油、污水处理场污泥、含油泥沙、生活垃圾等;

噪声:运行中各类机泵及各种机动车辆噪声。

(三)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采油废水经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地下,不能处理的输送至晒水池蒸发。

废气: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较低,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准》二级标准要求。

噪声: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弃物送至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防止二次污染。

(四)索取报告书简本和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索取报告书简本或者向评价单位索取补充信息请于2007年4月5日前电话或者E-Mail方式索取。联系人:陈飞,联系电话:0991-3858017,E-Mail:chenfei_515@163.com

(五)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⑴征询意见形式

根据以下格式填表,反映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意见。

姓 名

 

性别

 

年 龄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职业

 

民族

 

职务

 

 

 

油田开发对当地有益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

A发展经济

B扩大就业

C其它

 

油田开发对当地不利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

A环境污染

B加剧沙漠化

C 其它

 

您对油田目前的环境状况是否满意?

A满意

B一般

C不满意

 

就您个人而言对什么问题最担心

A资源

B环境

C收入

D其它

 

您对油田制定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A 满意

B一般

C有待改进

 

油田建设对生态环境是否有改善?

A

B没有

C不知道

 

油田建设中哪些污染对环境影响最大?

A 废气

B 废水

C 噪声

D 固废

 

意见

建议

您认为我们在本报告书中应主要注意的问题和主要解决问题有哪些?

⑵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填写的表格发送至以下邮箱:chenfei_515@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07年4月1日-2007年4月10日),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四条。

(七)反馈信息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