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吐鲁番民用机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的要求,现对新疆吐鲁番机场迁建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吐鲁番民用机场迁建

项目概况:新疆吐鲁番民用机场塔尔郎场址位于吐鲁番市西北郊,距市区约10km,处于市区与大河沿镇及七泉湖镇之间,场址经纬度为E 89 °0550.9″、N 43 °0149.6″。该场址南临312 国道,交通较为方便。场区视野开阔,又避开了盐山和火焰山的地形影响,可满足机场的净空要求。该场址位于北部博格达山和南部盐山之间,地貌属第四纪山前冲洪积平原,整个场区地形开阔,总体上呈北高南低,西高东低的趋势,绝对高程在265.57285.37 之间,东西向坡度约0.8%,南北向坡度约4%。机场场址所在地质构造区域内没有活动的断裂带、火山喷发等新构造运动,无任何山体滑坡、泥石流、悬崩、塌陷、地下水溢出等不良地质现象。地区最大冻土深度为0.83m;地震基本烈度为6 度。本次初步确定吐鲁番机场本期跑道长度为3200m

建设内容:机场跑道一条,长度:3200m;航站楼一座,面积:6500 ㎡;停车场一座,面积:5000 ㎡。

二、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吐鲁番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新疆吐鲁番市

联系人:丁政峰

联系电话:09958529685

电子信箱:tlfjwxmb@sina.com

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74     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人:郭小砾    联系电话:0991-38453440991-3857017(传真)    邮箱:cece1121@163.com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预测分析等,分析新疆吐鲁番民用机场迁建项目的选址合理性,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相容性及区域生态适宜性,分析水、气、渣,特别是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针对环境要素的污染情况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为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的循环经济发展思路、节能减排要求。

在此期间广泛征询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您是否了解吐鲁番民用机场迁建建设项目?

2.   您感觉机场的存在对您周围生活环境影响最大的方面?

3.   您认为机场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或居民生活水平是否带来影响?

4. 机场在工程施工时对您生活的影响主要在哪些方面?短期的施工过程造成的影响是否可接受。

5.   若建设单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发布单位:吐鲁番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