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地区煤电煤化工产业带功能布局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新疆准东地区煤电煤化工产业带功能布局总体规划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新疆准东地区煤电煤化工产业带功能布局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1)产业规划范围
新疆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的产业发展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构建煤炭、煤电、煤化工三大产业。三大产业涉及的产品主要有:煤炭、煤电;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和煤制化肥等系列产品。
(2)区域规划范围
准东煤田东西长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74号 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人:小郭
电话:0991-3845344 3857017(传真)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等,分析新疆准东地区煤电煤化工产业带功能布局合理性分析,工业用地、生态用地布局合理性分析,含盐水库选址合理性分析,根据对以上布局合理性分析,从而提出功能布局调整方案及实施规划的合理性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您对本规划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2. 您认为通过规划合理布局是否有利于产业带内经济更好的发展?
3. 您认为当地的自然资源(如水资源、生态环境)能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4. 您认为产业带在功能布局上存在哪些问题?本规划实施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您所关心的环境问题?
5. 您是否支持本规划所涉及的建设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发布单位: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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