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煤田西部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新疆准东煤田西部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 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新疆准东煤田西部矿区总体规划
矿区范围及位置:准东煤田西部矿区位于吉木萨尔县城北100km处,行政区划属吉木萨尔县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88°45′08″~89°12′58″,北纬44°38′02″~44°59′02″。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8°58′55″,北纬44°48′32″。矿区东西长9.35km~36.39km,南北宽10.59 km~38.75km,面积为988.12 km2。本矿区由7个勘查区,分别为芦草沟勘查区、火烧山勘查区、五彩湾(宜化) 勘查区、五彩湾(天隆) 勘查区、五彩湾(神华) 勘查区、五彩湾帐蓬沟勘查区、帐南西勘查区。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新疆准东煤田西部矿区主要由煤化工项目、电源项目、煤矿项目三部分组成。
二、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1)评价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8号院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人:储 工
联系电话:010-84915317,010-84915190(传真)
(2)协作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74号
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人:郭 工
联系电话:0991-3845344 3857017(传真)
三、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进行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规划方案要点分析,环境影响及环境敏感区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规划重点行业环境影响与污染源分析;规划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估;规划的生态修复、重建和污染减缓措施;清洁生产与矿区循环经济分析;规划实施的跟踪与监测管理计划;公众参与等几个方面。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规划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该规划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您对管理部门审批该规划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是否支持本规划所涉及的建设内容?您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发布单位: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发布时间:2008-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