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露天煤矿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公示内容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和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准东露天煤矿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评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要内容,以进一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及各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建设中去,达到项目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准东露天煤矿距吉木萨尔县
2.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噪声、施工粉尘、施工土岩剥离物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将引起局部的地表扰动和水土流失。工程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为:矿坑涌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放的烟气、土岩剥离物、锅炉灰渣、生活垃圾;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施工期的环境问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回用于场地绿化。对于施工噪声、施工粉尘、水土流失将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洒水抑尘、工程区设置排水沟等措施减轻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及施工噪声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煤矿排土场易产生水土流失等现象,土岩剥离物排弃后及时碾压后,附以砾石层,减少水土流失。生产期产生的矿坑排水经处理达到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复用排土场降尘,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农灌水质标准中的旱作标准后主要用于灌溉绿地、浇洒道路、冲洗车辆等;锅炉烟尘除尘处理达标排放;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进行减振、防振处理;生活垃圾统一卫生填埋。采区四周有暴雨洪水汇入一侧设防排洪工程。在做水土保持的前提下,在工业场地内空地处尽量进行绿化,生产期间产生的污染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工程的建设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其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区域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建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建设可行。总量指标可在区域内平衡。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最大环境问题,如大气、噪音、污水、固废、生态环境破坏等。
(3)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如大气、噪音、污水、固废、生态环境破坏等。
(4)该项目在施工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
(5)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6)本公示有效期为30天,敬请广大公众参与,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
7.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鲁新
联系人:张刚柱、赵庆东
联系电话:0991-3833202 联系电话:0991-4539465
E-Mail:zhao802008@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