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工业园区总体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的要求,现对叶城县工业园区规划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叶城县工业园区由零公里加工业园区和柯克亚重工业园区组成。其中零公里加工业园区是以农副产品深加工,特色轻工产品加工以及畜禽肉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集商贸物流的轻工业园区;柯克亚重工业园区是以矿产选取、金属矿冶炼为主导产业,以金属粗加工为辅助产业的重工业园区。

    叶城县工业园区的规划总面积为754.1hm2,其中:零公里加工业园规划面积为296.8hm2,叶城柯克亚重工业园457.3hm2

    人口预测:预测零公里加工业园近期人口规模为:3800人;柯克亚重工业园近期人口规模为:4100人,远期人口规模为5000人。

    二、污染物排放及对策措施

    1、园区企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工业炉窑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类标准。

    2、园区企业工业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叶城零公里加工业园排水量1.3m3/d,工业园内所有企业均需自行进行污水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级标准方可排入园区排水管网,后排入叶城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叶城县城污水处理厂位于规划区的北侧。

    在工业园区西北面3.0km处的低洼地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厂占地面积为2.5hm2。处理能力近期为1.9m3/d,远期为2.0m3/d

    3、园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执行《工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

    4、园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去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堆存,生活垃圾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

    三、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叶城县环保局

    通讯地址:新疆叶城县城

    联系人:鱼尚东    联系电话:0998728753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74号;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人:别克   联系电话:0991-38453440991-3857017(传真)

    邮箱:liuyueling367600@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预测分析等,分析叶城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战略思路合理性,规划实施后的环境相容性及区域生态适宜性,分析规划产业定位的合理性,为实现规划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出规划的循环经济发展思路、节能减排要求。

    在此期间广泛征询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您对本规划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2. 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是否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3. 您认为当地的自然资源(如水资源、生态环境)能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4. 本规划实施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您所关心的环境问题?

    5. 您是否支持本规划所涉及的建设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2008年8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