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新森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2500t水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疏勒县新森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2500t水泥生产线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疏勒县新森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2500t水泥生产线项目
建设内容:疏勒县新森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0638.78万元,拟于南疆齐鲁工业园第二开发区域内新建一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是目前水泥生产领域最先进的技术,与立窑生产工艺相比具有节能降耗、物料消耗小、自动化水平高、污染物排放量小、产能大等特点,该项目日产水泥2500吨,年产水泥94万吨,同时由于采用了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每年可发电3096×104kwh。
项目建成后将有粉尘、二氧化硫、噪声、少量废水等污染物产生,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污染物的治理,工程设计中,环保防治设施均采用国内先进、成熟工艺设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排放。
环境影响概况:
1.资源、能源的消耗对区域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2.建设项目的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永久性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项目建成运行后“三废”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等的影响。
4.项目建成后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居住人口以及需要特殊保护的目标)。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
2.严格末端治理,全面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并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3. 废气治理措施:粉尘是水泥厂的主要污染因素,本工程窑头、窑尾设置了静电除尘器;在其他部位均设置除尘效率高的布袋式除尘器共35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次环评认为水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能够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废水治理措施:本工程生产用水大部分循环利用,只有少量废水排出且主要是设备冷却用水成分简单;生产废水经过厂区内部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合格后用于绿化,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在保证工艺的前提下注意选用低噪设备;对振动源的基础设置隔振、减震措施;对空气动力设备设置消音器;固定岗位设置值班室。基于以上环保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噪声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名称:疏勒县新森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市疏勒县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13990397528
二、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74号 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人:刘鲁新 电话:0991-3833202 3857017(传真)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预测分析等,分析本项目的合理性,实施后的环境相容性及区域生态适宜性,根据项目的生产工艺,采取科学的方法对其进行预测,并提出相应的环境减缓措施,使其所产生的污染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在此期间广泛征询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您是否赞成疏勒县新森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2500t水泥生产线项目?
2. 您对项目总体实施后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持什么态度?
3. 您认为该项目实施淘汰落后生产力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发展?
4. 您认为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如何?
5. 您认为项目运营后会对环境造成哪些影响
6. 您认为该项目的实施会对您的生活、就业产生哪些影响,您能接受吗?
7. 在环境保护方面,您觉得在项目建设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8. 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有哪些建议及要求?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2008-9-18